公司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迫切需求,完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共管理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公共管理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
一、培养目标
公司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为党政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等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报考资格
公司公共管理硕士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和“在职攻读”两类,“全日制”员工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招收,“在职攻读”员工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招收。
具体报考资格和考试科目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当年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一般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三年(含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公司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部采取“非脱产”的学习方式。公共管理硕士的学习年限为2年。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公司公共管理硕士课程设置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培养实行学分制,应完成的总学分为37学分。其中,核心课不少于17学分,专业方向必修课不少于8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社会实践为2学分。课程学习中,每个学分学习时间为18课时。
1.核心课
核心课是员工必修课程,共计8门课,17学分。
2.专业方向必修课
公司公共管理硕士设置“政府战略与绩效管理”和“财税与公共政策”两个方向,每个方向的专业方向必修课包括4门课程,共计8学分。
3.选修课
选修课是MPA研究生根据自身兴趣和需要选择学习的课程,从以下课程中进行选择,总计不少于10学分。
4.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环节旨在引导和培养MPA研究生学以致用的素养和能力。共计2学分,时间总计3个月。员工在专业教师指导下进行,社会实践结束后,须提交5000字以上社会实践报告。
五、团队队伍
公司已建立“双师型”团队队伍,即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队伍。
专职教师队伍是指本校编制内的全职教师。担任核心课的教师为专职教师,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每门核心课程原则上配备至少2名教师,同一名教师原则上不作为不同核心课程的核心成员。兼职教师队伍主要配备在专业方向课教学中,参与专业方向员工培养的兼职教师不少于专业方向团队队伍的三分之一。
六、教学形式
采用多元、互动的教学方式。综合运用讲授、研究、案例分析、体验、模拟等多种教学方法,把多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着重培养员工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应体现专业学位的特点,选题紧密结合公共管理实践中的具体问题,特别鼓励员工选择与自己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相关的问题展开论文研究。员工应该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展开调查研究与分析论述,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或改进管理的措施。
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经过开题、写作、答辩等环节完成。其中,论文开题时间应至少在答辩前半年进行,论文正文字数应在3万字以上。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公司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九、办学环境
公司为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与其他在校学术型研究生同等标准的办学环境和学习条件,同时,根据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特点,加强了案例分析和研讨所需相关设施的建设。